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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企「60天帳期」滿月,隱形帳期待解【轉發】

以下內容轉發來源為微信公眾號 21世紀經濟報道

7月9日,在多家車企宣布執行“60天賬期”即將滿月之際,工信部在“全國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平台”開通了“重點車企踐行賬期承諾線上問題(建議)反映窗口”,主要受理四類涉及車企拖欠供應商賬款的問題。

多位車企供應商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反映,當前,並非所有類型的供應商都被納入「60天帳期」覆蓋範圍。 材料類供應商或已初步受益於新規紅利,但設備、基建工程等領域的實際付款週期依然較長,部分企業甚至需等待1年以上才能完成確權與回款。

事實上,車企帳期問題只是眾多產業供應鏈上下游博弈的縮影。多年來,部分大型企業利用自身強勢地位設定長帳期,進一步擠壓中小企業的現金流空間,其中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長期困擾中小企業的名目帳期以外的「隱形帳期」問題。

隨著監管趨嚴和產業自律加強,大型企業的名義帳期雖有所縮短,但「隱形帳期」卻以新的形式出現,成為中小企業現金流管理的新挑戰。

這場大型企業與中小供應商之間的博弈,不僅影響產業鏈的健康運行,也讓中小企業陷入了融資困難的困境。


「看不見」的帳期

實際上,在車企集中宣布縮短帳期之前,央企國企已在監管壓力下率先展開多輪整改,合約帳期普遍有所壓縮。然而,多位受訪企業表示,真正困擾他們的不只是合約上名義帳期的長短,而是那些「看不見」的隱形帳期。

從財務角度來看,帳期通常自「確權」日起計算,即買方確認收貨驗收並開立發票之日。但在實際操作中,從貨物交付到最終確權,往往存在著一個漫長且不確定的過程。

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供應鏈金融專家宋華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核心企業「不確權」問題不僅存在於財務環節,甚至在交易過程中也十分常見。 這體現在,儘管產品已經交付,下游企業也已在使用,但由於種種原因,遲遲不予驗收確認,導致中小供應商無法及時收回貨款,也無法透過正規融資途徑獲得資金支持。

多家大型企業上游供應商向記者透露,大型企業延遲確權的主觀原因主要有三:

客觀因素同樣不容忽視。例如在大型基建工程、軌道運輸等專案中,因驗收流程複雜、涉及供應商眾多,業主單位往往選擇待所有設備到位、專案整體完工後再統一驗收,這使得「延遲確權」成為常態,也成為隱形帳期的高發區。

一位電網基礎設施設備供應商的財務負責人告訴記者,其所承接項目的設備從出貨到最終驗收確權,短則一年,長則兩年甚至更久。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汽車產業。某國內頭部車企的設備供應商向記者表示,車企對外公佈的60天帳期主要適用於原料類供應商,而其所在的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領域,由於車企生產線工程週期長,實際確權時間難以確定。 該供應商稱,其所服務的車企已明確告知,今年內暫不對相關設備進行驗收確權。而目前距離年底還有半年的時長。

此外,宋華在研究中發現,部分大型企業,為規避監管要求,採取「夾層交易」方式變相延長帳期-即透過關聯公司增設中間交易環節,名義上核心企業按60天帳期支付給中間公司,但真正的供應商從中間商處的回款週期卻被大幅拉長。這種現象較常出現在建築業等長工期領域。

「該做法雖未違反帳期上限規定,卻將隱性成本轉嫁給處於產業鏈末端的中小企業,進一步加劇了其融資難度和現金流風險。」宋華說。


艱難的博弈

事實上,困擾中小企業不只確權前的隱形帳期,確權後的隱形帳期同樣存在。

宋華表示,不僅是車企的公告,相關法規文件也未明確超過60天帳期後,該由誰承擔拖延帳款的罰息責任。

一位大型企業供應商向記者表示,儘管帳期較長,但進入大型企業供應鏈體系本身就是一種品牌背書,有助於獲取更多訂單及提升銀行信用評等等多重收益。

因此,中小企業為了維護與大型企業的合作關係,在帳期到期後往往採用最原始但謹慎的方式進行催款,力求在不影響合作的前提下確保現金流安全。

宋華在其研究過程中也發現,大型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博弈」不僅體現在帳期。

「有大型企業要求供應商先行供貨再補簽合同,或讓有技術門檻的中小企業自行承擔定制化研發、測試、模具開發等前期費用。這些看似與賬期無關的安排,實際上都佔用了中小企業寶貴的現金流。然而,為了打入核心企業的供應鏈,中小企業往往只能默默承受這些額外成本。」宋華說。

對中小供應商來說,這是一場需要精準把握分寸的遊戲。他們不僅要與大型企業在各種談判細節上展開較量,還需在內部管理上不斷優化策略,以保障現金流這項企業生存的基本底線。

日前,中國人民大學與萬聯網共同發布的《中國供應鏈服務及產融調查報告(2025)》顯示,2023年中國上市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週期為141天,2024年降至128天。表面上看資金狀況有所改善,但實際上應收帳款週期從116天增加到135天,存貨週期從147天增加到167天,應付帳款週期更是從121天增加到173天。

萬聯網高級分析師許書川向記者表示,在一個健康的供應鏈生態系統中,大型企業與供應商之間基於市場規律的正常博弈是不可避免且合理的。金融機構通常會依據合理的應收帳款帳期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援。然而,近年來各行業的「內捲式」競爭加劇,導致天平逐漸失衡,許多產業鏈生態變得不可持續,這也促使了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出台。

6月1日,《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正式施行,緊接著6月15日,央行等六部門印發的《關於規範供應鏈金融業務引導供應鏈資訊服務機構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有關事宜的通知》也開始實施。上述文件明確規定了促進供應鏈核心企業及時支付帳款的要求,旨在保護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量安全。

宋華認為,這些政策法規的推出對保障中小企業現金流具有重要意義,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需進一步細化實施細則,才能真正發揮法律約束作用。

"以部分已開發國家為例,英國的延遲支付法案規定,商業機構之間的帳期最高為60天,延遲支付就需要向供應商支付利息;歐盟相關法案規定大企業沒有履行按時付款義務,除了必須向中小企業支付利息外,還需要支付按照交易金額一定比例的收款成本;美國也有相關法典規定大企業延遲支付的罰息會被增加到債務的本金金額中。


尷尬的供應鏈金融

對中小企業而言,未能取得客戶的名目帳期確認或確權憑證,不僅意味著無法確認應收帳款,更意味著難以從銀行管道獲得融資支援。

而對銀行來說,沒有下游企業對應收帳款的確認,就無法判斷回款保障,也無法確定回款週期和放款期限,因此很難介入相關融資業務。

一位國有大行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供應鏈金融高度依賴核心企業的主體信用。

事實上,監管部門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上述《通知》明確提出,鼓勵積極探索供應鏈「脫核」模式,利用供應鏈的「數據信用」和「物的信用」來取代傳統的信用依賴。業界也有嘗試透過金融科技手段,建構以產業鏈為基礎的「四流合一」(資訊流、資金流、物流、商流)資料體系,以輔助銀行建立風控模型,為產業鏈上的更多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援。

然而,第三方供應鏈金融科技平台內部人士也向記者坦言,對於銀行,尤其是大型銀行而言,傳統依託於核心企業信用建立的供應鏈金融審批體系很難改變。一旦失去核心企業的信用兜底,銀行會認為其面臨的風險暴露顯著增加。

也有部分中小銀行在嘗試新的模式。例如,有媒體報告稱,國內市場份額排名前列的第三方供應鏈金融科技平台服務中企雲鏈與部分地方城商行合作,提出了「確真不確權」的口號,即銀行與金融科技企業合作,針對無法確權的帳款以數位手段賦權銀行判斷真實性,從而幫助企業在未確權之前獲得融資。

但在宋華看來,這更多是一種無奈之舉。

「這一方面可以緩解供應商的資金鏈壓力,但另一方面,這也可能助長核心企業進一步拖延確權的可能性。這是硬幣的兩面。」宋華說。

宋華認為,回歸問題的本質,從宏觀層面來看,這是社會商業文明和契約精神的問題;從個體層面來看,還是核心企業的付款意願問題。這些創新嘗試並沒有對供應鏈運作效率產生實質改變。如果核心企業的行為不改變,僅靠金融科技手段很難從根本解決供應鏈金融的困境。

對此,宋華呼籲,隨著供應鏈相關制度建設逐步邁入“深水區”,一方面要讓核心企業真正意識到,透過優化帳期、加快資金周轉,不僅能提升自身營運效率,也能增強供應鏈穩定性與協同能力。另一方面,制度設計也亟須較細化、可執行的配套措施予以支撐。建議除了明確延遲付款的罰息責任外,應對上市公司、央企和國企強制要求按照統一規範披露應收賬款賬期信息,以提升整個鏈條的透明度與可預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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